【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

2012.10.28 06:02 am

一般警察等幾種公務員特考,目前通過筆試後,要加考體能測驗,但只當成門檻,不採計成績;且考試項目、男女及格標準不一。考選部擬全面檢討,將訂定更符合職缺需求的體測項目及標準,且不排除某些類科可採計體測成績,更重視體能

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,目前高、普、初考及地方特考等大型公職考試,錄取者絕大多數擔任文職人員,因此只考筆試;但部分特考基於用人機關需求,要加考體能測驗,當成錄取門檻,主要因為職務須執行高度公權力、維持社會治安或耗費體能。

目前共有國安情報、調查人員、一般警察、移民行政、鐵路特考佐級4個類科等公務員特考,要考體能測驗,但測驗內容不一;且有的測驗,男女考不一樣項目、及格標準也不同。

考選部舉例,國安、調查特考不分男女,都考跑走測驗1200公尺,但女性及格標準較寬鬆;移民特考則是女性跑走800公尺、男性1600公尺,分別限280秒、494秒以內跑完及格。

一般警察特考的跑走測驗,及格標準和移民特考一樣,但還要考仰臥起坐、吊單槓,也是男女不同標準;鐵路特考佐級養路工程類科,則要考負重40公斤跑走40公尺,男女都要在20秒以內跑完。

男女體能測驗的項目不同、及格標準不一樣,最容易引發公平性質疑。以今年首次舉辦的移民特考為例,錄取者近8成是女性,有考試委員擔心,是否因為體能測驗男女標準寬鬆不一,導致較多男性被淘汰,建議考選部專案檢討體能測驗試務。

董保城說,考選部早已發現體能測驗的潛在問題,最近已委外請學者專家研究,根據不同機關、不同職務的體能需求、並參考各國考試方式,訂出幾種不同體能測驗的標準模式,包括考試項目、及格標準、應否採計體測成績等,給用人機關參考

他舉例,韓國的警察考試,體能測驗不只當門檻,還依不同類型的警察,採計不同比率的體測成績;台灣應否比照,也可研究看看。

【2012/10/28 聯合報】


◎ 考生:若採計體測成績 應占2成以下

【聯合報╱記者張錦弘/台北報導】2012.10.28 06:02 am

許多考生認為,只要更公平、符合職務需求,公職考試的體能測驗改革有必要。但若要採計體測成績,有人覺得沒必要,因為又不是運動比賽,真要採計,頂多占1-2成;也有人覺得應採計,例如要當消防員,體力差進火場,可能會送命。

今年一般警察特考三等行政警察榜首莊佩樺說,大家考公職很辛苦,起碼花一、兩年時間埋頭苦讀,好不容易筆試錄取,都快吃不消,體能測驗應通過門檻就好。

「畢竟我們又不是運動員,何必比體能成績。」莊佩樺說,何況考上三等警察後,還要受訓兩年,體能可再加強,專業知識還是較重要。」

今年四等移民行政特考榜首謝湘雲則認為,某些公職的確較需要體能,例如移民特考主要分發到專勤大隊,不但要24小時輪班,且要查緝逾期居留的外國人,他們可能攜帶武器或毒品,移民官追捕需要體力,也要有基本防身術。

正在受訓的謝湘雲認為,可訂定更公平、更符合實務需求的體能測驗標準,若要採計成績,比率不宜太高,頂多1-2成

錄取今年警察特考四等消防警察的周亞男,則有不同看法。他說,限警校畢業生報考的「警察特考」,不用考體能測驗,因為在警校入學時已考過,且就讀期間,每天都在訓練,體力不可能太差。

不過,限非警校生報考的「一般警察特考」,通過筆試後,要再通過體能測驗,再依筆試成績錄取。周亞男說,一般警特不只應採計體能測驗成績,且應採計5成以上,因為像消防員,體能差不但可能傷亡,也會連累同伴,要求標準要高一點

【2012/10/28 聯合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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