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院第11屆第151次院會今(25)日通過考選部函轉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建議增列100年高普考試需用名額1,722人(高考三級1,091人、普考631人),占原公告預定錄取名額2,180人(高考三級1,361人、普考819人)之比率為78.99%(高考三級80.16%、普考77.05%),連同原公告名額,今年正額錄取預定人數合計3,902人(高考三級2,452人、普考1,450人)。其中增列名額比率最高之類科,依序為高考三級景觀(原列1人、增列9人)、普考教育行政(原列4人、增列18人)、高考三級交通技術(原列5人、增列21人)、客家事務行政(原列1人、增列3人)、化學工程(原列1人、增列3人)。
考選部表示,依照今年3月10日考試院修正通過之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第3點規定,增列需用名額,原公告需用名額9人以上者,以不超過各類科原公告需用名額70%為原則;8人以下者,不得超過各類科原公告需用名額1倍。該要點第5點同時規定,各機關因應組織法規修正或業務調整,或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政府及議會首長之選舉後之臨時用人需求,得不受前述比例限制。本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出增列需用名額,計有3種情況突破比例限制:1.因應臺北市、新北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等5個直轄市政府用人需求,高考三級增列516人、普考增列357人,合計873人。2.移民署因應重大業務增列戶政科高考三級29人、普考18人,合計47人。3.因應桃園縣改制準用直轄市後之用人需求,高考三級增列56人、普考增列30人,合計86人。以上共計增列高考三級601人、普考405人,高普考合計1,006人。(其他符合比例限制範圍內之增列需用名額,高考三級490人、普考226人,合計716人。)